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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部长谈农地“三权分置”: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发布时间: 2016/11/06 20:14:32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今日介绍农地“三权分置”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时表示,“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随着“三权分置”意见的实施,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将更加巩固完善,现代农业将健康发展、农民收入将稳步增加。

  近日,中央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韩长赋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安排,始终遵循着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客观规律,始终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的权利,在推进过程中可以说是环环相扣、循序渐进,这个过程就像一个“三部曲”,不断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

  韩长赋介绍,改革开放之初,根据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解决吃饭问题是当务之急的实际情况,中国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户家庭,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两权分离”,充分调动了亿万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解决了温饱问题,也使几亿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这是中国农村改革重大成果,也可以说是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成果。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产权制度要求,中央又部署开展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向农民“确实权、颁铁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进一步夯实了制度根基。

  韩长赋表示,现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进城,到二、三产业就业,相当一部分农户将土地流转给他人经营,承包主体与经营主体分离,顺应这样一个发展现代农业的趋势和农户保留承包权,愿意流转经营权的需要,现在又实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

  韩长赋指出,“三权分置”这一制度安排,坚持了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了农户承包权,放活了土地经营权,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韩长赋表示,可以说 “三权分置”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也是中央关于农村土地问题出台的又一重大政策。随着《三权分置意见》的贯彻实施,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将更加巩固完善,现代农业将健康发展、农民收入将稳步增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