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福建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协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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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福建省2021年第四、五批次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的通知

各土地估价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6号)要求,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了2021年第四、五批次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名单。经确认,共有4家土地估价机构(新机构1家,变更3家)备案符合要求(名单详见附件1)。

以上机构即日起可凭单位委托函、领取人身份证变更备案机构还须提供原备案函到我会领取备案函(如需邮寄的机构请与协会秘书处电话联系,并将委托函、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备案函寄送至协会)

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系统与执业登记系统中机构名称和土地估价师信息须保持一致。有新增土地估价师的机构,须在执业登记系统中申请土地估价师初始执业登记或转移登记,并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不再执业的土地估价师须在执业登记系统中申请注销登记或转移登记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机构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变更申请报告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协会核验后方可领取备案函。

新注册机构的管理密钥(ukey)待自然资源部制作完成后,另行通知领取。

联系人:陈晶 、陈姗 0591-87660137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99号外经贸广场1906

 

附件1:2021年第四、五批次备案土地估价机构名单

附件2:委托函

 

 

 

 

 

福建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协会

Ο二一年八月十七日